1949年10月20日,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,标志着中国保险事业掀开了新的一页;
1979年10月,中央下发《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》,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得以全面恢复,同时,迅速建立起了各级机构;
1980年1月,中国人保驻伦敦联络处成立;
1982年,中国人保恢复办理人身保险(寿险)业务;
1986年,中国保险业教育上了新的层次——南昌保险学校成立;
1996年7月23日,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组为中国人民保险(集团)公司,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、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、中保再保险公司;
1998年10月7日,国务院发文,撤销中保集团,三家子公司分别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、中国人寿保险公司、中国再保险公司;
1999年1月18日,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继承人保品牌,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;
2002年5月23日,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纽约代表处开业典礼在美国纽约隆重举行。这是继伦敦代表处之后,中国人保在海外设立的第二个分支机构;
2003年7月19日, 经国务院批准,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组后更名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,并同时发起设立了中国内地最大的非寿险公司--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首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--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;
2003年11月6日,中国人保财险作为内地金融机构海外上市第一股――中国财险(上市代码2328)正式在港挂牌交易,由此成功拉开了内地金融业进军海外资本市场的序幕;
2012年10月,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财政部2011年度绩效评价中荣获“优(A类AAA级)”的最高评级,成为国内保险业唯一一家获得该评价的公司。A类AAA级是财政部绩效评价结果的最高级。
企业文化
文化内涵
坚持以人为本,践行和谐奋进的企业文化。大力弘扬中国人保尊重和依靠广大员工的优良传统,把关心员工、理解员工、尊重员工、爱护员工作为中国人保企业文化建设的基本出发点。
企业使命
人民保险,造福于民。
对客户,笃守诚信理念,提供优质服务;
对员工,共创发展空间,实现人生价值;
对股东,尊重股东权益,提供稳定回报;
对合作伙伴,坚持平等互信,谋求合作共赢;
对社会,勇担社会责任,做优秀企业公民。
核心价值观
诚信立业、稳健经营、创造卓越、回报社会。
工作作风
求真务实、规范严谨、令行禁止、艰苦奋斗、开拓创新。
经营理念
以市场为导向,以客户为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