爆竹起源至今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,在现代的传统节日、婚礼喜庆、各类庆典、庙会活动等场合几乎都会燃放爆竹,特别是在春节期间,每到春节,华灯璀璨,锣鼓齐鸣。鞭炮声此起彼伏,为沸腾的大地奏起了新春之曲。烟花绽放空中流光异彩,百花争艳,为佳节谱成了快乐篇章。不过随着近几年的大气污染,不少城市已经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关于爆竹的最早可靠记载见于南朝梁代宗懔《荆楚岁时记》:“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,谓之端月。鸡鸣而起,先于庭前爆竹,以避山臊恶鬼。”当时的爆竹是把竹子放在火里烧,因竹子焚烧发出“噼噼叭叭”的响声,故称爆竹。节日或喜庆日燃放,这种习俗反映了中国古代劳动人民渴求安泰的美好愿望。
当火药出现以后,古代人们发现将硝石、硫磺和木炭等填充在竹筒内燃烧,可以产生更响的爆鸣声于是产生了“爆仗”。
到了宋代以后,汉族民间开始普遍用纸筒和麻茎裹火药编成串做成“编炮”(即鞭炮)其实也就是大家传统印象里面的“爆竹”,点燃后会产生火花和爆鸣声。
燃放爆竹对于许多人来说,是重大节庆里不可或缺的一项民俗活动,但它在给人们带来欢乐和喜庆的同时,也存在着一定的危险。
燃放爆竹应该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,无证摊点销售的爆竹由于缺乏严格的管理,存在厂家不详,没有质量保证,不稳定等问题,危险性特别大;
在燃放时,一定要先认真阅读说明和注意事项,严格按说明书确定的方法燃放,切不可在室内、阳台、商场、市场、公共娱乐场所、人员密集场所等地方燃放;
在观看晚会时,要在指定地点观赏,千万不要进入燃放区域。万一发生紧急情况时要保持冷静,不要惊慌走避,要按照执勤人员的指引迅速有序撤离。
虽然燃放爆竹在中国有着近2000年的历史,也是表达人们渴求美好生活的一种意愿,但是燃放爆竹不但会产生大量灰尘和垃圾污染环境,而且也会产生噪音污染,更有甚者每年因为放爆竹发生很多起伤害人生命财产的安全的事故,所以尽量少燃放爆竹。